⒈ 秦法律名。指告奸与匿奸。
⒈ 秦 法律名。指告奸与匿奸。
引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不告姦者腰斩,告姦者与斩敌同赏;匿姦者与降敌同罚。”宋 秦观 《法律策上》:“魏文侯 之师 李悝,论次诸国之法,著为《法经》,其徒 商鞅 用以相 秦,始作牧司连坐告匿之法,而辅以詆欺文致细微之事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