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会同查勘。
引《明史·宦官传二·高淮》:“参随 杨永恩 婪贿事发,奉旨会勘,卒不问。”明 张居正 《答河道总督王敬所书》:“故请差科臣会勘,徒以息呶呶之口耳。”清 纪昀 《阅微草堂笔记·滦阳消夏录五》:“其友昔在某公幕,因会勘宿古寺中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