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即伙计。
⒈ 即伙计。 章炳麟 《新方言·释言》:“朋辈谓之火计,此合语也。 元魏 时军人同食者称火伴。参见“伙计”。
引汉 时吏民被徵诣 长安 者,令与计偕,故今合语为火计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