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捐银恢复受处分降革的原官。清代的一种弊政。
⒈ 捐银恢复受处分降革的原官。 清 代的一种弊政。
引《清史稿·选举志七》:“﹝ 康熙 ﹞三十五年,帝念降革留任人员,因公处分,輒停陞转,詔许捐復。”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三回:“然后拿银子捐復原官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