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起用被废黜的官员。
⒉ 尽职;称职。
引《左传·昭公十三年》:“施舍宽民,宥罪举职。”杜预 注:“举职,修废官。”
⒉ 尽职;称职。 《旧唐书·牛僧孺传》:“会宰相请广諫员。
引宣宗 曰:‘諫臣惟能举职为可,奚用众耶?’”清 曾国藩 《复陈虎臣书》:“久处剧任,殊以不能举职为愧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