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继续前人之志。
引《通志·总序》:“大抵开基之人,不免草创,全属继志之士为之弥缝。”《宋史·礼志一》:“孝宗 继志,典章文物,有可称述。”柳亚子 《邹韬奋逝世三周年纪念》诗:“遗雏差喜摩双翅,继志端应慰九泉。”
⒈ 承续前人的志意。
引《礼记·学记》:「其言也,约而达,微而臧,罕譬而喻,可谓继志矣。」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