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兼并他国。
引《左传·襄公二十九年》:“武 献 以下,兼国多矣。”《吕氏春秋·贵直》:“昔吾先君 献公,即位五年,兼国十九。”汉 桓宽 《盐铁论·结和》:“圣人不困其众以兼国,良御不困其马以兼道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