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南朝宋刘敬叔《异苑》卷十载:“顺阳南乡杨丰,与息名香于田获粟,因为虎所噬。香年十四,手无寸刃,直搤虎颈,丰遂得免。”后因以为典。
⒈ 南朝 宋 刘敬叔 《异苑》卷十载:“顺阳 南乡 杨丰,与息名 香 於田获粟,因为虎所噬。
引香 年十四,手无寸刃,直搤虎颈, 丰 遂得免。”后因以为典。 元 关汉卿 《裴度还带》第三折:“杨香 为父跨虎曾行李。”元 武汉臣 《老生儿》第三折:“且问你那跨虎的 杨香。”《雍熙乐府·斗鹌鹑》:“贾氏 诛龙, 杨香 跨虎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