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二人以上连署官衔。
引《宋史·孝宗纪二》:“辛亥,詔:‘自今詔令未经两省书读者毋輒行,给、舍驳正毋连衔同奏。’”
⒈ 两人以上联名签署。
引《宋史·卷三四·孝宗本纪二》:「自今诏令未经两省书读者毋辄行,给、舍驳正毋连衔同奏。」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