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上古关于征伐刑戮之事的书。李,通“理”。
⒉ 泛指法律。
引《汉书·胡建传》:“《黄帝李法》曰:‘壁垒已定,穿窬不繇路,是谓姦人,姦人者杀。’”颜师古 注:“李者,法官之号也。总主征伐刑戮之事也,故称其书曰《李法》。”
引章炳麟 《代议然否论》:“申李法,定约束,其事固专为致用,非执权者,又莫能行也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