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鼓励与督责。
⒈ 鼓励与督责。参见“劝农”。
引《后汉书·卓茂传》:“是时 王莽 秉政,置大司农六部丞,劝课农桑。”宋 范仲淹 《答手诏五事》:“更严著勉农之令,使天下官吏专於劝课,百姓勤於稼穡。”郭沫若 《中国史稿》第三编第四章第一节:“文帝 时,多次下诏劝课农桑,对努力发展生产的地主给予奖励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