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官方设立的铸钱机构。
引《宋书·文帝纪》:“﹝七年冬十月﹞戊午,立钱署,铸四銖钱。”《宋书·颜竣传》:“愚谓宜听民铸钱,郡县开置钱署,乐铸之家,皆居署内,平其准式,去其杂伪,官敛轮郭,藏之以为永寳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