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官名。掌管市场的治教政刑、量度禁令等。
⒈ 官名。掌管市场的治教政刑、量度禁令等。参阅《周礼·地官·司市》。
引《周礼·地官·序官》:“司市下大夫二人,上士四人,中士八人,下士十有六人,府四人,史八人,胥十有二人,徒百有二十人。”郑玄 注:“司市,市官之长。”孙诒让 正义:“司市者以下至泉府十官,并掌国市政令、刑禁、货贿之事。”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诸司市常以四时中月实定所掌,为物上、中、下之贾(价),各自用为市平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