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死于国事。
引《周礼·地官·司门》:“凡财物犯禁者举之,以其财养死政之老与其孤。”郑玄 注:“死政之老,死国事者之父母也。”唐 元稹 《颜岘右赞善大夫制》:“古者公卿之子,代为公卿,所以贵贵也。况贤者之后,死政之孤,寧繫班资,以碍升奬?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