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历正的属官,专司春分、秋分。
⒉ 泛指历法官。
⒊ 谓由历法官颁布节气。
引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玄鸟氏,司分者也。”杜预 注:“玄鸟,燕也,以春分来,秋分去。”孔颖达 疏:“此鸟以春分来,秋分去,故以名官,使之主二分。”
引《文选·颜延之<皇太子释奠会作>诗》:“正殿虚筵,司分简日。”刘良 注:“司分,主历之官也。”
引唐 王諲 《南至云物赋》:“北风戒节,南至司分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