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接受上级委派的职务。
引《周礼·春官·宗伯》:“壹命受职。”贾公彦 疏:“郑司农 云‘受职治职事’者,谓始受王之官职,治其所掌之事也。”唐 元稹 《祭淮渎文》:“百川委输,万灵受职。”《金史·乐志上》:“爰暨百神,於昭受职。”《水浒传》第一二〇回:“裴宣 自与 杨林 商议了,自回 饮马川 受职求闲去了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