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主人的明器陈列宜少。
引《礼记·丧服小记》:“陈器之道,多陈之而省纳之可也,省陈之而尽纳之可也。”郑玄 注:“多陈之,谓宾客之就器也,以多为荣。省陈之,谓主人之明器也,以节为礼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