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户主。
引宋 苏轼 《应诏论四事状》:“十餘年间如捕寇盗,除催到四万六千餘贯外,餘欠八千二百餘贯,共二百八十二户,并是贫民下户,无所从出,与诡冒逃移不知头主及干繫均纳之人,连延至今,终不能足。”
⒈ 对象、对手。
引《二刻拍案惊奇·卷三一》:「王俊没个头主,没些意思,耀武扬威,一路吆吆喝喝也走去了。」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