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听理讼狱。
引《国语·鲁语上》:“余听狱虽不能察,必以情断之。”《墨子·非乐上》:“王公大人蚤朝晏退,听狱治政,此其分事也。”《尚书大传》卷四:“君子之于人也,有其语也,无不听者,皇于听狱乎!”《孔丛子·刑论》:“夫 公父氏 之听狱,有罪者惧,无罪者耻。”
⒈ 审理诉讼。
引《国语·鲁语上》:「余听狱虽不能察,必以情断之。」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