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进贡。
引明 王琼 《双溪杂记》:“至 弘治 十一年, 阿黑麻 因不得通贡,自将 陕 巴 送回,復立 土鲁番,通贡如旧。”清 大汕 《海外纪事》卷三:“向化之心虽有,为小国从未请命通贡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