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修郄”。亦作“修却”。
⒉ 报复旧日怨恨。
⒈ 亦作“修郄”。亦作“修郤”。报复旧日怨恨。
引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督抚·秦中丞》:“説者疑考功郎 蒋兰若 时馨 有意修郄,故 沉 与 丁芍原 此吕 二人,俱以名流枉黜。”《明史·梅之焕传》:“至是, 体仁 修隙, 之焕 遂得罪。”《明史·高拱传》:“拱 之再出,专与 阶 修郤,所论皆欲以中 阶 重其罪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