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刑官的权力。
引《三国志·吴志·诸葛瑾传》:“所以知其然者,自古至今,安有四五人把持刑柄,而不离刺转相蹄啮者也!”唐 颜真卿 《谢兼御史大夫表》:“孟夏之中,始操刑柄,数旬之内,兼总宪司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