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承认过失。
引晋 葛洪 《抱朴子·臣节》:“归勋引过,让以先下。”唐 韩愈 《顺宗实录四》:“宜痛自引过罪己,以感人心。”《天雨花》第九回:“口中不住来引过,望兄解释莫存心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