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议驳”。
⒉ 议论错杂不一。
⒊ 提出异议,予以驳回。
⒈ 亦作“议駮”。 议论错杂不一。 汉 王充 《论衡·异虚》:“高宗 祭 成汤 之庙,有蜚雉升鼎而雊。
引祖己 以为远人将有来者,説《尚书》家谓雉凶,议駮不同。”
⒉ 提出异议,予以驳回。
引《光绪政要》:“﹝二年,﹞特派 胡瑞澜 提讯。嗣据该侍郎仍照原拟具奏,经刑部以情节岐异议驳。”陈夔龙 《梦蕉亭杂记》卷二:“否则交部议奏时,我必议驳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