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荫序”。
⒉ 谓因受先世的荫庇而叙录为官。
⒈ 按先辈功业大小,给予不同等级的荫封。
引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礼部一·国初荫叙》:“洪武 中,太师 韩国公 李善长 及礼部官,议荫叙之法凡五。”吴晗 《朱元璋传》第一章三:“文武官员的荫叙和升迁的等级,也作了优待 蒙古 、色目人的规定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