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请假。
引宋 王谠 《唐语林·补遗三》:“沆 乃謁告, 携 即时替 沆 官。”《宋史·常楙传》:“与庙堂议事不合,以疾竭告。”明 归有光 《戴素庵先生寿序》:“会予以贡入太学,而先生犹为弟子员。又数年,乃与吾父同謁告而归也。”
⒈ 告假。
引《宋史·卷四二一·常楙传》:「与庙堂议事不合,以疾谒告。」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