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掌握国家大权。
引明 危素 《日损斋笔记》附录《文献黄公神道碑》:“秦丞相 檜 枋国,杀异己者。”《明史·孙鑨传》:“严嵩 枋国, 陞 其门生也,独无所附丽。”清 黄宗羲 《子刘子行状》:“当 庆元 枋国,方兴 楚宗 妖书之狱,以陷君子。先生草疏劾 庆元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