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职官铨选时的登记、授受。
引宋 王谠 《唐语林·补遗一》:“自 唐 初并无县丞,诸司注授,勾留在京,纵有赴任者,不月餘必卒。”《元典章·礼部四·伪学》:“蒙古 、色目人,愿试 汉 人南人科目,中选者加一等注授。”《元史·拜住传》:“拜住 奏阁之,注授一依选格次第,吏无容姦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