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选拔任用。
引宋 曾巩 《磨勘转官制》之一:“吏之在其位者,积岁月之勤,应有司之格,必有甄进,以明劝奬。”宋 曾巩 《请令长贰自举属官札子》:“听举二人,其一不中选者,亦以次甄进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