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对狱案提出处理意见,报请朝廷评议定案。
⒈ 对狱案提出处理意见,报请朝廷评议定案。 《后汉书·郭躬传》:“肃宗 善之,即下詔赦焉。
引躬 奏讞法科,多所生全。”宋 洪迈 《容斋三笔·奏谳疑狱》:“州郡疑狱诈奏讞,盖朝廷之深恩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