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做赘婿长住妇家。
⒉ 客居。
引明 宋濂 《故绍庆路儒学正柳府君墓志铭》:“颖,信 之 永丰 尉,赘居 兴贤 女氏。”明 汤显祖 《邯郸记·闺喜》:“卢郎 未老因缘大,赘居 崔氏 清河。”清 陈维崧 《四弟子万诗序》:“弟揖余言曰:‘弟不幸,赘居妇家,离诸兄僻远,自伤年少而孤,未得一日之优游,挟书以学。’”
引明 黄淮 《静庵徐先生墓表》:“先生躡屩负笈从之游,深有所领悟,遂赘居 永嘉,以便力学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