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即准人。
⒈ 即准人。参见“準人”。
引《书·立政》:“立政,任人、準夫、牧,作三事。”孔 传:“常任、準人及牧治为天地人之三事。”孔颖达 疏:“準夫者,平法之人,谓理狱官也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