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受冤实情。
引《后汉书·皇后纪上·和熹邓皇后》:“有囚实不杀人而被考自诬,羸困舆见,畏吏不敢言,将去,举头若欲自诉。太后察视觉之,即呼还问状,具得枉实,即时收 洛阳 令下狱抵罪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