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杀饷者而夺其食物。饷,用食物等款待。
⒈ 谓杀饷者而夺其食物。饷,用食物等款待。参阅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。
引《书·仲虺之诰》:“乃 葛伯 仇餉,初征自 葛。”孔 传:“葛伯 游行,见农民之餉於田者,杀其人,夺其餉,故谓之仇餉。仇,怨也。”《说郛》卷五六引《安雅堂酒令》:“要其有酒食, 葛伯 遂夺之。善哉先师言,仇餉岂虚辞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