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?脚”。
⒉ 官仓中的掌斗小吏。
⒈ 见“斗脚”。官仓中的掌斗小吏。
引《元典章·刑部九·侵盗钱粮罪例》:“诸仓库官、知库子、攒典、斗脚人等侵盗移易官物,匿不举发者,与犯人同罪。”
⒈ 站立或行走时,两脚尖向内。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