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订辩”。
⒉ 订正辨明。
⒈ 亦作“订辩”。订正辨明。
引《蕙风词话》卷三引 金 李治 《与翰苑诸公书》:“肯容我窜名玉堂之署,日夕相与刺经讲古,订辨文字,不即叱出。”黄濬 《花随人圣盦摭忆·陈衎记戚继光与俞大猷事》:“唯 倭 寇与 日 本迺为二事,世俗混淆,正须订辩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