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服持职事勤劳。
引《礼记·檀弓上》:“事亲有隐而无犯,左右就养无方,服勤至死,致丧三年。”孔颖达 疏:“言服勤者,谓服持勤苦劳辱之事。”晋 干宝 《搜神记》卷一:“永 虽小人,必欲服勤致力,以报厚德。”唐 韦应物 《谢栎阳令归西郊》诗:“自乐 陶唐 人,服勤在微力。”《清史稿·食货志一》:“亦有本主念其服勤数世,准其另户,或放出为民者。”
⒈ 担任勤务、劳力等事。
引《礼记·檀弓上》:「服勤至死,致丧三年。」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