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附带上奏。
⒉ 指奏禀。
引《后汉书·郎顗传》:“谨復条便宜四事,附奏於左。”
引宋 梅尧臣 《碧云騢》:“﹝ 马遵 曰:﹞‘请中官奏,臣不敢退。’中官曰:‘只知传宣,不管附奏。’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