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俘获抢劫。
引《旧唐书·李密传》:“入 东都,俘掠居人,烧 天津桥。”《资治通鉴·唐高祖武德二年》:“时 河东 州县,俘掠之餘,未有仓廪,人情恇扰,聚入城堡,徵敛无所得,军中乏食。”《新五代史·杂传·孟方立》:“晋 数遣 李存孝 等出兵以窥 山东,三州之人俘掠殆尽,赤地数千里,无復耕桑者累年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