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分配职务。
⒉ 犹分司。
引《后汉书·皇后纪序》:“颁官分务,各有典司。”
⒉ 犹分司。参见“分司”。
引宋 无名氏 《儒林公议》卷上:“﹝ 杨亿 ﹞乃为母奏乞免官爵,言者亦请纪其罪,乃除太常少卿,分务 西洛。”
⒊ 分内的事务。指公务。
引唐 薛用弱 《集异记·卫庭训》:“在任二载,分务閒暇,独立厅事。”
⒈ 分发职务。
引唐·皇甫枚《王知古》:「天子不忍置于法,乃降为昭王府司马,俾分务洛师焉。」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