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接受死刑,请死。
引《左传·襄公三年》:“请归死於司寇。”杜预 注:“致尸於司寇,使戮之。”《后汉书·李守传》:“守 从其计,即上书归死。”《资治通鉴·唐宪宗太和十二年》:“﹝ 李愬 ﹞因谓众曰:‘诸君既以 祐(李祐 )为疑,请令归死於天子。’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