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不帑”。
⒉ 不惩罚罪人的妻子儿女。
⒈ 亦作“不帑”。不惩罚罪人的妻子儿女。
引《孟子·梁惠王下》:“昔者 文王 之治 岐 也……罪人不孥。”赵岐 注:“恶恶止其身,不及妻子也。”《史记·孝文本纪》:“罪人不帑,不诛无罪。”裴骃 集解引 苏林 曰:“刑不及妻子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