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不以此作为耻辱。
引宋 乐史 《杨太真外传》:“故絶逆耳之言,恣行燕乐,袵席无别,不以为耻,由 林甫 之赞成矣。”宋 周煇 《清波别志》卷上:“习熟闻见,皆不以为耻。”鲁迅 《书信集·致曹靖华》:“上海 之所谓‘文人’……而居然摇笔作文,大发议论,不以为耻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