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旧俗以人初死之鬼魂为煞,举家出门躲避,谓之“躲煞”。
引清 顾张思 《土风录》卷二:“始死有所谓煞者,富家延僧道作法曰接煞,贫者扃门尽室出曰躲煞。”沙汀 《退佃》:“此后他只呵呵呵地应声,一面正像躲煞似地转身走了。”
⒈ 煞,不祥之事物。躲煞指家有死人,在二七那天,生者要回避。
引《土风录·卷二·躲煞》:「始死大所谓煞者,富家延僧道作法,曰接煞;贫者扃门尽室出,曰躲煞。」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