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将财物等施舍给僧人。
引宋 苏辙 《将游金山寄元长老》诗:“麤砂施佛佛欣受,怪石供僧僧不嫌。”清 王士禛 《池北偶谈·谈异七·僧三世报》:“东朗 往 花山 求见 月律 师懺悔,师为礼水懺,且令以三十金供僧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