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把尸体运回故乡埋葬。
引晋 常璩 《华阳国志·刘后主志》:“秋八月, 亮 疾病,卒於军,时年五十四,还葬 汉中 定军山。”宋 刘斧 《青琐高议·寇莱公》:“公贬死於 雷州,詔还葬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