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奏乐。
引《左传·桓公九年》:“享 曹大子,初献,乐奏而叹。”唐 韩愈 《送郑尚书赴南海》诗:“货通 师子国,乐奏 武王 臺。”宋 沉括 《梦溪笔谈·乐律一》:“自 天寳 十三载始詔法曲与胡部合奏,自此乐奏全失古法。”毛泽东 《浣溪沙·和柳亚子先生》词:“一唱雄鸡天下白,万方乐奏有 于闐,诗人兴会更无前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