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冶炼锻造。
⒉ 枉法陷人于罪。
⒈ 冶炼锻造。参见“锻鍊”。
引《魏书·食货志》:“其铸铁为农器、兵刃,在所有之,然以 相州 牵口冶 为工,故常鍊锻为刀,送於武库。”
⒉ 枉法陷人于罪。参见“锻鍊”。
引清 褚人穫 《坚瓠广集·杨椒山》:“杨椒山 先生下狱,刑部尚书 何鰲 承 严嵩 意,鍊锻成狱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