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没入为奴隶的人家。
⒈ 谓没入为奴隶的人家。 《隋书·刑法志》:“魏 虏 西凉 之人,没入名为隶户。
引魏武 入关,隶户皆在 东魏,后齐 因之,仍供厮役。”《资治通鉴·齐明帝建武三年》:“王国舍人皆应娶八族及清脩之门。 咸阳王 禧 娶隶户为之,帝深责之。”胡三省 注:“隶户,谓没入为奴隶之户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