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遭到诬蔑牵连。
⒈ 遭到诬蔑牵连。 《新唐书·张嘉贞传》:“帝数幸 东都,洛阳 主簿 王钧 者,为 嘉贞 缮第,会以赃闻,有詔杖之朝堂。
引嘉贞 畏衊染,促有司速毙以灭言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